私隱

小時候,小的很喜歡一個人在家的感覺,當家裡沒有別人,小的自由自在的喜歡幹甚麼便甚麼,毋須顧慮旁人的監控。由於生活空間狹小,加上舊式的極權統治,當小孩的自然沒有甚麼私隱可言。在與朋友談電話的時候,老媽裝作漫不經意,但精神卻投放於小的講電話的內容,看看有甚麼蛛絲馬跡,繼而了解探究。要是小的收到甚麼信件或禮物,被老媽拆開翻看是常識罷!然而,這種囚犯式的生活小的沒有習以為常,反而對之極為生厭反感。隨年成長,小的便更小心注意,電話交談跑到廚房的窗戶旁,把私人物品收得隱閉密封。只可惜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,在老媽算無遺策的精密監測下,小的稍稍動個指頭都立即原形畢露,要鬥嗎?這只是螳臂擋車,空有悶著一肚子氣的份兒。

當年紀愈長,小的更認為自己應有個人私隱這回事,老媽愈是喜歡尋根究底,小的便愈是轉向保守秘密。於是二人的對戰開始由明轉暗,老媽不會大模斯樣地問長問短,卻會暗地裡明查暗訪。收到私人信件嗎?她會惺惺作態地裝作尊重別人,樣小的保留隱私,然而在信件未經拆開時,她早前後左右全天候地查找環境證供,再在燈光透視下看看能否揭示多少玄機。及至小的回家發現信件,老媽會冠冕堂皇地告知郵件的送達,並明言自己多麼光明正大地從未拆看過。然而她的精神會將小的牢牢地鎖緊,靜看小的走進房間拆件覽閱,再用心留意小的將信件收藏的位置。待小的不在之時,她才來個開卷細嚼,還細心地不留下任何證據線索,原封不動似地將一切還原歸位。最出色的甚至是當小的收到有花紙包裝的禮物,她可以拆開欣賞以後再重新將物件包好,做到神不知鬼不覺。

這樣揭人陰私的行為怎麼會被小的發現?首先,小的已不是第一天認識老媽,她的性情品性已是知之甚詳。她愈是誇誇其辭地表示自己沒有做過的事,其實便屬此地無銀。而且,上得山多終遇虎,這種只有變本加厲兼之沒完沒了的偵探上身,始終有被人發現的一日。為甚麼妥善包裹的禮物,忽然老媽會知之甚詳地如數家珍?由是推之,老媽所謂尊重女兒的表現其實只是一個楞子。而舉一反三,可見小的所有的私人物品對話以至一切能搜索的鎖事,該都被重覆不斷地翻看過無限次罷了!

小的當然有為這種被惡意侵犯的行為表示不滿,吵的吵過、鬧的鬧過,有用嗎?小的所能做的就只有妥協,準備著自己的衣褲鞋襪個人物品將全都會被偵測檢查,要講私隱嗎?無知!白痴!天方夜譚!

就是因為自己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,小的變得非常注重個人私隱。在自己能夠獨立自主以後,可以保障的都加以維護。於是小的也不愛在社交媒體無限分享,甚麼打卡留影再上載一碟碟的美食,這是小的完全不會做的事情。在沒有私隱的童年,請容許小的保留屬於自己的生活空間,那管是一個小小的角落天地,小的也能在自己的世界裡翱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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